车主杨先生驾驶油箱总容量50升的小车,在四川成都市中石油锦华天山站加油,油箱却显示为他加注了67.96升汽油。杨先生对此提出质疑之后,加油站表示只认油枪数据,坚持按67.96升收费。杨先生在加油站等了半天都无人出面解决,最终只能结账离开。(8月20日澎湃新闻)
50升容量的汽车油箱,竟然被加油站加进了近70升油,实在是不正常。但在现实生活中,汽车油箱被“冒加”的现象并不少见。从2023年8月开始,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公安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的综合治理加油机作弊专项行动,截至2024年5月,全国共查办加油机作弊案件1249件,涉案金额20.02亿元,罚没金额6.97亿元。另外,在其他时段,各地市场监管等部门也查办并曝光了大量加油站计量作弊案件。
尽管消费者杨先生表示,他已接受了涉事加油站通过私人渠道退回的因油箱“冒加”多收的200元钱,但这一消费纠纷不能因此画上句号,不能止于“私了”。毕竟,消费者的汽车油箱被大幅度“冒加”不是一件私事,而是一件公事,其背后可能暗藏着加油站的计量作弊、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甚或犯罪行为。
杨先生就此事报过警,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还拨打了12345热线进行投诉。当地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不能把杨先生投诉的问题当作一件普通的消费纠纷,而是应该把杨先生的汽车油箱被“冒加”当作一封举报信,当作一个加油站计量作弊的问题线索,严查深挖,看涉事加油站是否存在计量作弊行为,是否存在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的行为,是否存在破坏计量器具的行为,是否存在偷逃税款行为,是否涉嫌犯罪,是否在杨先生之外,还给其他消费者的汽车油箱“冒加”了并侵害了其他消费者的权益。
加油站的加油枪“冒加”,加出的不仅是注水的油量数据,还有法律责任。《计量法实施细则》明确: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涉事加油站存有使用不合格加油机或破坏加油机计量准确度等行为,市场监管等部门应责令加油站赔偿杨先生以及其他消费者的损失,没收加油机和违法所得,并可视情节处以罚款。如果加油站存有偷税漏税行为,税务部门还应依法介入,该追缴税款追缴税款,该罚款罚款。如果加油站的计量作弊行为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就应启动刑事调查程序。
相关部门只有瞪大眼睛,保持足够的警醒和敏感,重视每一起有关加油站计量问题的消费者投诉,善于从看似普通的消费纠纷中挖掘加油站计量作弊以及其他关联违法行为的问题线索,围绕消费者的汽车油箱被“冒加”问题开展全面深入调查,不放过任何一个违法行为,把该打的法律板子都打下来、打到位,就能形成治理加油站计量作弊行为的高压态势,就能释放治理的惩戒、震慑、警示效应,就能给消费者营造一个诚信、公平的成品油消费环境。 李英锋